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河南考区)公告
9月1日起,这些新能源电池免缴消费税

9月1日起,这些新能源电池免缴消费税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为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度,现将电池消费税政策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

2026-07-18 22: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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