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法治日报等媒体曾报道了一件“亲哥去世,弟弟请假未获批去奔丧被辞”的案例,该案例引发了人们对“请丧假”问题的关注。
3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图书馆副研究馆员罗天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她在此前也关注到了该事件,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她聚焦丧假问题,希望修订现行丧假制度以契合人伦常情与时代需求。

罗天从两个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一是扩大丧假覆盖亲属范围,她建议将丧假适用对象除现有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展至手足(含胞兄、胞弟、胞姐、胞妹)、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和配偶之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以及其他特殊情况(长期共同生活、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亲属)。
二是差异化设定丧假天数,参考传统丧仪习俗与地域实际情况,建议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去世给予丧假3至5日,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给予丧假3日,跨省奔丧可酌情增加2日路程假。
来源:红星新闻
大象新闻
长安街知事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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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网友小李在网上吐槽:“外地的爷爷过世,我想请丧假回去奔丧。却被单位告知: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去世不能请丧假,只能请年假或事假,没有丧假这合理吗?” 小李表示,自己和爷爷感情很深,再说祖孙血统一脉相承,也算直系亲属。最后却因为批出的事假时间
奔丧4天扣3000元,未愈合的伤口上,又被撒了一把盐。 李女士是湖南某公司的一名主播,合同规定保底工资为4000元。然而上个月,因为奶奶去世,她回家奔丧4天,超出了1天假期,公司竟因此要扣除她3000元。 这种事别说李女士难受了,网友都跟着群情激愤。
东方今报
近日,庄河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件,夫妻结发三十年,育有一女,本以为幸福美满的婚姻,却在发现丈夫出轨后亮起红灯,更发现丈夫赠与情人钱款379万元。妻子一怒之下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两人之间赠与行为无效,要求情人全额返还钱款。
据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试行)》,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将规范干部(职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推进公安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环节认真抓好落实,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公安铁军。
8月1日,人社部官网发布《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对包括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五类休假标准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