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大连1月11日电 (记者 杨毅)记者11日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大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被告人付某浩、张某勇、付某军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以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被告单位大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判处付某浩等三名被告人四年九个月到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大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港口货物装卸搬运、人力资源服务等业务。被告人付某浩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付某军系付某浩之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协助付某浩管理公司,主要负责后勤工作。被告人张某勇系该公司经理,主要负责港口货物装卸搬运等现场作业。
2020年11月中旬,载有进口冷链货品的某外籍货轮停靠大连港大窑湾码头。2020年12月1日至12月12日,受被告人付某浩指派,被告人张某勇雇佣劳务人员对该外籍货轮上的进口冷链货品进行装卸搬运作业,并担任现场作业负责人。
在作业过程中,大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进港作业人员备案且持有7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疫情防控规定,现场负责人张某勇虚增、篡改备案作业人员名单。在搬运作业中,该公司违反全程规范防护的要求,张某勇对作业人员疏于监管,致使作业人员存在未按要求佩戴隔离面罩、防护服外套棉衣、穿着防护服就餐、在作业船上喝水等多项违规行为。在作业人员管理上,该公司未严格执行闭环管理规定,被告人付某军在受被告人付某浩指派给作业人员安排住宿旅店时,未将住宿人员从事进口冷链货品搬运和闭环管理的要求告知旅店经营者,作业人员住宿的旅店正常面向社会营业,作业人员下班后经常出入人员密集的多个公共场所。被告人张某勇还组织后被证实感染新冠病毒的多名作业人员帮其搬家,并到饭店聚餐,使病毒传播扩散到社会居民生活小区。该公司对中途离职的作业人员监管不到位,付某浩和张某勇未执行离职人员隔离、核酸检测、跟踪14天内健康状况的防疫规定,一名后被证实感染新冠病毒的作业人员未经隔离、核酸检测离职,并进入某商厦活动,导致该商厦内多名商户和顾客感染。
被告单位上述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导致新冠病毒由进口冷链货品向社会面扩散传播。自2020年12月15日发现受雇于被告单位的4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来,此次疫情共发现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83人。
法院认为,在进口冷链货品疫情防控工作面临巨大压力的严峻形势下,被告单位大连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在新冠疫情防治期间拒不执行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新冠病毒传播,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告人付某浩、付某军、张某勇作为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综合被告单位和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整个宣判过程顺利、平稳、有序,辽宁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以及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宣判。(完)
央媒关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情况
本起疫情主要以在校学生及其家庭,葬礼活动人员,以及上述人员波及社区为中心,分布于津南、西青和河西区。目前本起疫情感染来源尚未查明,疫情发现时已发生隐匿的社区传播,但已发现的感染者间传播关系较为清晰,所有感染者均与津南区相关。
已经在郑州参与过全员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正常,因个人原因离郑人员,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将结果报备所属社区,否则将变为黄码。
1月10日至11日,省长王凯在安阳市现场指挥调度疫情防控工作,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采取更严更实更细举措,严格规范操作,加紧流调溯源,强化扁平化综合管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面对当前疫情,“米袋子”“菜篮子”是否无忧,成了不少身在津城的居民最挂心的问题。
25岁的南京小伙陆远第一次来西安旅游,还没来得及去一个名胜古迹,就因新冠肺炎疫情而被滞留在了当地。
截至2022年1月11日18时,全国(不含港澳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共104个,其中高风险地区(21个),中风险地区(83个),今日调低区域(9个)。
兰州大学新冠肺炎疫情全球预测系统1月10日公布了对河南郑州和许昌疫情的预测。初步预测结果显示,郑州和许昌本轮疫情预计将于2022年1月20日左右得到控制,两地累计确诊病例数预计约为177人和294人。
为提醒广大市民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新冠肺炎群防群控工作要求,现将我市部分病例经流调后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截至2022年1月10日15时,全国(不含港澳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共102个,其中高风险地区18个,中风险地区8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