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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千万豪宅出入口在市政隧道引热议,销售口头承诺是否有效?律师解读

2026-10-26 21:56:46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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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张子琪

近日,“南京3000万豪宅出入口在隧道里”引发广泛关注。据中国蓝新闻报道,南京的越城天地小区的出入口开在了市政隧道内。业主称,开发商售卖房子的时候称出入口是别墅的独家隧道,没想到在中秋节深夜突然发消息称隧道变成了通车的市政隧道,“每天还要堵,回家的都不方便,三千万买的房子,现在只值一千万了。”

记者查询贝壳找房显示,“越城天地”楼盘参考均价为64000元每平方米,参考总价为3800万至10000万一套。

关于小区入口在市政隧道内,“越城天地”项目的开发商南京盛香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10月8日曾发布声明称,越城天地项目相关市政隧道工程,系项目拿地前政府已统一规划确定的市政设施。公司仅依据土地出让条件承担代建义务,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该隧道并非小区专属隧道。 公司已在《不利因素告知书》《房屋购买确认书》及现场沙盘等材料中书面明确提示,不存在隐瞒规划问题,相关工程建设施工依据明确、程序合法合规。项目车位数量及出入口设置也均完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销售卖房时口头承诺的“私享隧道”算不算虚假宣传?业主如何维权?业主能否起诉要求调整小区出入口以消除安全隐患?针对网上讨论较多的问题,大象新闻记者咨询了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

付建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通常只是要约邀请;但就开发规划范围内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如果具体确定,且对合同订立和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即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也视为合同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可就《广告法》认定虚假宣传并予以处罚。

业主以口头承诺构成合同内容为前提,主张开发商违反约定,可以要求赔偿房屋因通道开通后产生的贬值损失,贬损金额可能需要通过专业评估确定。


编辑:张家赫

责编:谢昰炜

监制:唐澜

文章关键词:隧道,市政 责编: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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