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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直公积金新政落地!可提取公积金交物业费取暖费,贷款额度上调

2026-10-10 18:39:04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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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陈贞君

10月10日,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拓宽公积金提取范围、优化信贷政策、精简办事材料,释放住房公积金惠民红利,精准保障省直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

提取范围再拓宽,物业费、取暖费、购房契税均可提取

本次新政最大亮点之一,是新增住房配套费用提取业务。在郑州市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省直缴存职工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职工家庭仅能选择一套住房,每自然年度申请提取一次,额度不累计、不结转。

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档核定:

1. 90㎡(含)以下:物业费年度额度2400元,取暖费年度额度2100元;

2. 90㎡—144㎡(含):物业费年度额度3800元,取暖费年度额度3200元;

3. 144㎡以上:物业费年度额度4300元,取暖费年度额度3700元。

车位管理费统一按家庭每年1500元定额提取。

同时,新增购房契税提取业务:职工在郑州市域购买自住住房且缴纳契税,自契税完税证明载明缴纳日期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缴纳契税总额。

新政还取消部分提取限制,缴存职工及配偶全国范围内购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凭有效手续均可办理提取,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及还贷本息实际支出。

信贷政策优化,贷款额度上调,新增商转公组合贷

贷款额度全面上调:省直缴存家庭在郑州市域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120万元调整至130万元。

重点群体获得更强支持:养育二孩及以上、且至少一名未成年子女的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升至156万元;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保持180万元。

融资渠道进一步丰富,在商品房、存量房组合贷基础上,新增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拓宽职工购房融资选择。

减证便民,大幅精简贷款申请材料

新政依托跨部门数据共享,推行公积金贷款“减证便民、一次办结”。能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职工提交纸质证明材料。

• 商品房、存量房贷款纸质材料精简至仅需身份证1项;

• 商转公贷款材料精简至5项。

仅在房产、婚姻、征信、社保等少数特殊情形下,才需要职工补充提交佐证材料。

政策执行与咨询渠道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缴存职工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查看业务办理流程。如有疑问,可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咨询电话0371-65908401。

 

 

编辑 | 林瑶

责编 |夏萍

监制 | 夏友胜

文章关键词:提取,公积金,住房 责编: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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