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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吸烟与学费减免挂钩?律师:高校有权设条件,但存程序隐患

2026-09-21 18:41:18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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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林林

近日,四川大学发布2026-2027学年本科生学费减免通知,其中规定:有吸烟等消费型不良嗜好者,将取消学费减免资格。这意味着,学生是否吸烟,成为能否申请学费减免的审核条件之一。该规定随后登上热搜,引发大量讨论。有人支持高校对受助学生提出行为要求,也有人质疑,把生活习惯和资助资格直接挂钩是否合理。围绕这一争议,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主任马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学费减免是公益性资助,高校有权设条件

马伟指出,学费减免属于高校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公益性资助,并非学生法定的必然享有的权利。高校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设置资助申请条件,要求受助学生生活简朴,防止公共资助资金被用于非必要消费。

但条款存在法律与法治瑕疵

马伟认为,该条款还存在一定的法律与法治瑕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该规则存在过度约束个人生活习惯的问题。学费减免审核的核心,应当是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能简单将吸烟行为与家庭不困难直接划等号。
第二,存在程序隐患。如何取证、学生是否享有陈述申辩权,规则均未表明,容易引发隐私侵权等争议。

律师建议:完善否决条件和认定申诉程序

马伟表示,高校资助制度的核心是精准帮扶困难学生。他建议高校进一步修订相关条款,以客观可核实的高消费行为、弄虚作假等行为作为资格否决条件,完善认定申诉程序,兼顾资助资源的规范使用与学生的合法权益。

编辑:孔旭阳

责编:闫莹

监制:张蕾

文章关键词:学生,资助,学费 责编: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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