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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发布通告:舞阳县泥河洼滞洪区域实施无人机飞行临时管控

2026-08-15 11:37:04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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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舞阳县泥河洼滞洪区域实施无人机

飞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保障舞阳县泥河洼泄洪行洪、防汛抢险等工作安全有序开展,杜绝无人机非法违规飞行干扰防汛指挥、空中侦察、救援作业,避免无人机“黑飞”失控坠机影响堤防、闸站等水利设施运行,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滞洪区域无人机飞行临时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自2026年8月15日0时起至本次泄洪结束、行洪预警解除为止。

二、管控空域范围

1.泥河洼滞洪区全域:沙河大堤以南、澧河大堤以北,整个103平方公里滞洪洼地(北舞渡、姜店、马村、莲花镇低洼淹没区)上空。

2.三大水利枢纽点位及周边:马湾进洪闸(北舞渡)、 罗湾进洪闸、纸房退水闸及上下游沙河大堤。

3.外围警戒管控区(舞阳县沿沙河、澧河全线河道大堤)。

三、管控要求

1. 管控期间,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上述空域放飞、操控各类无人机、航模、动力伞、热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禁止无人机起降、航拍、直播、勘测等一切飞行活动。

2. 因防汛抢险、应急搜救、水利监测、公安巡查等公务任务确需飞行的,必须提前向公安机关报备(备案联系人:宋警官13939579216),并履行空域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指定航线、高度、时段飞行,服从现场统一调度。

3. 严禁无人机爱好者、自媒体、摄影人员擅自进入管控区域操控无人机拍摄泄洪现场,杜绝因违规飞行抢占空域、干扰抢险无人机作业。

四、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未经审批擅自违法违规飞行的,公安机关将启用无人机反制设备予以迫降、拦截, 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扰乱防汛抢险秩序,造成堤防设施损毁、干扰抢险救援、引发安全事故,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无人机“黑飞”行为,发现违法违规飞行,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特此通告。

漯河市公安局

2026年8月15日

文章关键词:无人机,飞行,管控 责编: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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