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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年内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 将录入征信系统

2026-08-04 14:49:56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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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新闻记者 王礴舒

近日有深圳市民在社交平台晒出深圳交警发来的电动自行车违法通知短信,“不处理会怎样”成为热议话题。答案很明确:上征信。

据《深圳特区报》8月4日报道,深圳目前已全面启用RFID电子警察,精准抓拍电动自行车逆行、不戴头盔、不走规定车道、闯红灯等行为。今年7月,深圳交警正式将电动自行车违法与个人信用挂钩,宝安区率先落地,已有50人被录入征信系统,后续将逐步推广至全市。同时,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上线“电动自行车违法在线处理”,在线查违章、缴罚款,24小时可操作,不用跑窗口。该功能也正在宝安区试点应用,并逐步面向全市开放服务。

据了解,《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将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运输、物流、租赁等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信息通知信用征信机构录入个人或者企业信用征信系统,供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查询:(一)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年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五次以上罚款处罚的;(二)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一年内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的;(三)机动车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受到拘留、吊销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以上的;(四)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且负有事故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或者同等责任的。

文章关键词:深圳,道路交通,机动车 责编: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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