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申请公租房对收入和财产有限额要求吗?答案是有的,具体有哪些要求以及公租房的所有申请条件,下划一键查收哦。
郑州公租房收入/财产限额条件
✅郑州公租房收入所需满足条件:
无论是郑州户籍还是非郑州户籍申请郑州公租房,对于收入的条件都是一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含)。
注:郑州市目前城乡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841元。也就是说,最低收入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841元ⅹ6=5046元(含)
✅郑州公租房收入认定方法:
1️⃣公积金、养老保险推算月收入方法:
根据公积金、养老保险推算出月收入,按照就高原则取最高值确定。
(1)公积金推算方法为:缴存基数=月收入;
(2)养老保险推算方法为:
①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月收入;
②灵活就业人员依照郑州市社会保险部门确定的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基数认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基数=月收入;
③居民养老保险缴纳按当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当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月收入;
2️⃣退休人员推算月收入方法:
退休人员根据本人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银行退休工资明细认定,6个月退休工资的平均数=月收入(退休不足6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的平均数)。
3️⃣本市市区户籍无社保或公积金缴纳信息人员推算月收入方法:
根据申请人申报的月收入或当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就高原则,取最高值确定。18周岁到60周岁申报零收入的,应出具在校证件或无劳动能力鉴定材料。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市区范围内低保边缘家庭、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大数据进行认定。
5️⃣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发放的抚恤、补助、优待金和护理费等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6️⃣有车辆或工商登记信息且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按本市低保标准的4至6倍(含)进行认定。
✅郑州公租房财产限制要求:
1️⃣房产条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房产转移登记需满3年;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2️⃣工商条件: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
3️⃣车辆条件:购有车辆的不超过2台,且非营运车辆15万元(含)以下
郑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郑州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郑州户口:
(一)户籍条件:具有本市市区户籍1年(含)以上;
(二)年龄条件:单身人员申请时应年满28周岁;
(三)房产条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房产转移登记需满3年;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
(五)工商条件: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
(六)车辆条件:购有车辆的不超过2台,且非营运车辆15万元(含)以下;
(七)信用条件:未计入“征信黑名单”或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八)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通过发放货币化补贴方式予以保障)。
2️⃣外地户口:
(一)户籍条件:无需居住证
(二)养老保险条件:在郑州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申请前连续满12个月及以上;
(三)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员应年满28周岁;
(四)房产条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房产转移登记需满3年;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五)收入条件: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
(六)工商条件: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
(七)车辆条件:购有车辆的不超过2台,且非营运车辆15万元(含)以下;
(八)信用条件:未计入“征信黑名单”或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九)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新就业大学生:
(一)户籍条件:不受户籍年限养老保险缴纳时限和年龄限制;
(二)学历条件: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3年;
(三)养老保险条件:已在本市市区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
(四)收入条件: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含)。
(五)房产条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房产转移登记需满3年;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非本市市区户籍的在户籍地有房产除外;
(六)工商条件: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
(七)车辆条件:购有车辆的不超过2台,且非营运车辆15万元(含)以下;
(八)信用条件:未计入“征信黑名单”或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九)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郑州公租房线上申请
1️⃣申请入口:郑好办
2️⃣线上申请流程:
进入郑好办后选择【郑好住】,再点击【公租房】,选择【我要申请公租房】即可进入申请



图源:郑好办
✅郑州公租房线下申请:可就近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线下窗口及电话:
1、金水区:
地址:三全路与香山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金水区政务办事大厅三楼15、16号窗口
联系电话:63020039;
2、二七区:
地址:行云路与赣江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6、7号窗口
联系电话:68669681;
3、管城区:
地址:商城路与塔湾街交叉口西北角管城回族区政务中心C区1楼1、2号窗口
联系电话:66218625;
4、中原区:
地址:华山路与伊河路东北角中原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14号窗口
联系电话:67692071;
5、惠济区:
地址:新城路惠济区市民服务中心1楼8号窗口
联系电话:63689233;
6、高新区:
地址:科学大道与银兰路交叉口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16、17窗口
联系电话:61300835;
7、经开区:
地址:航海东路与第二大街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8号窗口
联系电话:61171766;
8、郑东新区:
地址:黄河南路与宏图街交叉口服务中心三楼8号窗口
联系电话:67880520。